一、活动宗旨:
为了加强学生身边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秉承“祈通中西,力求精进”的优良校风,以“贴近学生学习,贴近学生生活,贴近学生成才”为宗旨,贯彻“人才、知识、能力”三位一体的培养育人模式,围绕“大学生素质拓展”和人才竞争机制,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一系列促使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教育管理创新活动,使广大学生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以典型示范引路,以部分带动整体,实现学院学生工作全面发展、全面推进。“成功之路在脚下”—— “推星”工程由学院主办,通过班级推荐、数据统计和对各方面表现的总结,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比,评比结果将向全校公布,“推星”工程的实施旨在褒奖一批各方面的先锋模范,用他们去激励、引领其他同学。
二、评选对象及要求
(1)全院在籍学生;
(2)思想品德优良;
(3)勤奋好学;
(4)无违纪行为。
三、评选机构
设立推“星”工程组委会,成员(包括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普通同学代表),详见组委会名单。
四、奖项设置
学习之星、工作之星、才艺之星(文艺)、活力之星(体育)、党员之星、自强之星、创就业之、宿舍之星(集体)
五、评选程序
(一)具体评选工作由组委会组织完成:
(1)发出通知并鼓励各班学生积极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2)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上交一份详细的书面申请材料(A4纸、楷体打印),内容包括:个人简历、获奖情况、社会实践经验、曾任职务、家庭状况、学习成绩等。
(3)组委会对递交申请的同学进行群众调查,确定候选人,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审核基本条件,对不符合条件者立即取消其评选资格。
(4)学生投票
(5)组委会根据得票及候选人平时表现组织评选,候选学生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班级评语、自我陈述材料)在指定时间内上交学院。
(6)所定名单在学院网站及各宿舍楼宣传栏进行公示,接受同学们的监督。
(二)时间安排:
每学期的4月和 10月上旬 下发评选活动的通知及相关材料
每学期的4月和10月下旬 各参评班级组织推荐,并把候选材料上报评审小组初评,确定正式候选名单并公示
每学期的6 月和12月 公布评选结果
六、表彰事宜
评选结果产生后,经公示无异议,学院将召开表彰大会,届时院领导、分团委将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将先进事迹材料印发成册,在全校进行宣传。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 85015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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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年 3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