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习之星
为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积极性,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科研意识,使学生成为优秀的应用研究型人才。进一步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全面发展,特组织评选学院“学习之星”。
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前一学年综合测评专业排名前10%之列,且德育成绩为90分以上;
(2)二年级学生参加评选需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和江苏省计算机二级考试,三、四年级学生参加评选需通过江苏省计算机二级考试和英语六级考试;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
(1)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和出版专著者;
(2)参加校级及其以上大学生科技学术竞赛活动,包括:“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电脑网络大赛,数学建摸比赛等与学习有关的获奖者;
(3)考取硕士研究生(含免试入学者)
(4)获取相关资格证书。
2、自强之星
自强自立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精神源泉,自强自立的人历来是我们学习的楷模。在我们身边,有许许多多的同学正在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奋斗迈入自强自立的行列。为了鼓励同学们这种自强、自立、自尊、自信的精神,我院特别设立“自强之星”,旨在将家境贫困、品学兼优、社会实践成绩突出、学生的经验加以推广。
评选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2)品格优秀,作风朴实,自强不息,有较为感人的先进事迹;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含校内外勤工俭学),在各项公益活动中表现积极;
(5)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尊师爱校、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6)先进事迹感人,确有较强榜样、示范作用,有特殊贡献者优先考虑。
3、才艺之星
为营造校园青春激扬的氛围、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供一个展现自我风采的舞台,并充分展示大学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提高我院师生才艺技能,展示我院师生才艺风采,特组织评选学院“才艺之星”。
评选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3)积极参加各项文艺活动;
(4)在院级或院级以上的文艺汇演中表现突出,或在院级及以上才艺比赛中获奖;
4、工作之星
为了提高广大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学院崇尚先进、学习先进、创新争优、团结奋进的良好氛围,特组织评选学院学生“工作之星”。
评选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2)工作努力,勤于思考,勇于开拓创新,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较高的业务水平;
(3)严于律己,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团结协作,道德高尚;
(4)关心学院,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积极参与各项活动,自觉维护学院声誉和学院利益;
(5)主动承担社会服务工作,积极参与公益活动,起到表率作用;
(5)所在部门或个人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
5、党员之星
为在学生党员中树立先进典型,促进我院学生党员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进我院各项事业的发展,特组织评选学院“党员之星”。
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个体素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2)大事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能够围绕学校及学院的中心工作和基本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各项活动,起好表率作用;
(3)讲原则、党性强,求真务实,作风正派,有奉献精神,工作到位,群众评价高;
(4)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有号召力和凝聚力,能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当好支部书记的助手;
(5)积极联系学生班级、宿舍,积极反映学生中的问题,起好师生的桥梁纽带作用
(6)所在宿舍、班级和党支部整体工作成绩突出。
6、创就业之星
以强化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出发点,以实施顺利就业为目标,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素质教育活动,帮助学生实现充分就业,创造和形成有利于学生创新精神培养的良好机制与氛围,大力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创造精神和创业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特组织评选学院“创就业之星”。
评选条件:
(1) 思想品德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学习成绩无补考或重修科目;
(2) 积极参加和带领其他同学参加创就业活动,在创新创业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 通过努力,获得与就业相关的各级技能资格证书(如报关证、驾驶证等);
(4) 利用双休日或寒暑假到单位实习、见习,受到单位的好评,有单位书面材料证明(公章);
(5) 参加校、院就业指导课或相关讲座5次以上,有学院书面证明材料(公章);
(6) 积极考研并参加复试,有相关证明材料。
获得“就业之星”的同学学院可以优先推荐就业。
7、宿舍之星
学生宿舍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场所之一,为了把学生宿舍建成团结、和谐、整洁、文明的学生之家,在实际生活中,从一点一滴做起,通过几年的大学生活,培养学生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整洁的卫生习惯、严格的组织纪律、自觉的劳动观念和团结向上的集体主义精神,特组织评选学院“宿舍之星”。
评选条件:
(1)宿舍成员思想积极上进,品质优秀,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刻苦,宿舍内全体成员无不及格科目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各项文体活动,宿舍成员关系融洽,互帮互助,团结友爱;
(4)内务整齐,上一年度被评为文明宿舍。
(5)大四年级考研通过率高、就业签约率高的宿舍优先;
8、活力之星
为激发我院学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鼓励学生参加各级体育赛事,为学校、学院增光,特组织评选学院“活力之星”。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举止文明;
(2)热爱体育运动,有专项特长,包括田径、球类等;
(3)积极参与,刻苦训练,遵守训练纪律,服从学校的安排,能自觉维护集体的荣誉与利益;
(4)学习刻苦,学习成绩合格。
(5)体育成绩优异,参加院、校比赛,并取得较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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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