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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9-12      文章访问量: 62

各位研究生: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为切实做好我院2017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及经费指标的通知》(苏财教〔2017〕128号)精神以及《关于做好2017年地方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及获奖学生事迹报送工作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7〕59号)以及《关于印发<澳门沙金官方网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量化评分表(2017年修订版)>的通知》规定,现将我院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对象为学制范围内全日制(全脱产)在读2015、2016级研究生

二、名额

推荐固定名额:1名,备选后补上会名额:1名

三、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四、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或者学习成绩优良,在国际、全国性高水平竞赛中成绩优秀,发展潜力突出;或者学习成绩优良,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积极参与组织学校各类活动和社会实践,在服务社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五、评审原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遵循平等原则、回避原则、公正原则、保密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申请和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次数不限,但其已经用于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科研成果或奖项不得在下次申请时重复使用。(国家奖学金评审科研成果和学习成绩不限当年次,可累计各学年总成果)

六、评奖依据

学院在《澳门沙金官方网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通大【2015】3号)以及《澳门沙金官方网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量化评分表》(2017年修订版)(附件9)基础上,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七、评审程序

1.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

2.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报,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交学院;

3.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申报人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获奖情况进行核定;

4.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排序,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5.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报的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6.学校将评审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报至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八、工作时间表

1.2017年9月11日向各研究生班级下发通知,正式启动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2.2017年9月11日—9月13日为建立评审组织及申请填表阶段;学院公告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以及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申请的研究生要求填写申请审批表。

3.2017年9月14日—9月22日为学院评审及公示阶段,公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排名及其申报材料;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2017年9月22日下班前学院按要求报送材料至学校;

5.学校审定、公示阶段并将评审结果报送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九、上报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一式一份,不要破表(word版,电子、纸质破表一律不予接收),务必双面打印;

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汇总表中量化分值须按照附件材料逐项打分,按照总分高低排序;

3.研究生个人成果登记表(附件6)1份,连同本人申报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套。科研成果(SCI、EI等外文收录的需图书馆检索证明(图书馆信息检索出具),国内核心期刊需发表文章的复印件(暂未收到期刊的可CNKI截图),各类发表文章需附发表全文。录用通知截止时间9月13日。

请申报人认真阅读填表说明(附件7)并参照填报。

请将以上纸质材料于2017年9月13日17:00前报至16号楼121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12277749@qq.com

特此通知

学院学工办

2017-9-11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4-6博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和个人成果汇总表.xls

附件7填表说明.doc

附件9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量化评分表2017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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