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评审2021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经学生本人申报,班级评议,学院初审,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2021年11月4日-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结束前向学院学工办反映。联系电话:0513-55003310,邮箱:LXYXGB@ntu.edu.cn。
附件:国励初审名单公示.xlsx
学院学工办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