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评选202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精神,在个人申请、班级评议的基础上,经学院初审,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3月29日-3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结束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55003310
学院学工办
2023年3月29日